我县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

自6月1日起,我县调整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,其中第1至12个月,失业保险金统一按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的90%发放,计1494元;第13至24个月,失业保险金统一按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的80%发放,计1328元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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